要约失效的情形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广西民生热点

要约失效的情形

2025-07-10 22:34:03 来源: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责任编辑:张鹏程]

  • 顶部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