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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岁萌娃报警自救:法治守护下的童真与安全

发布时间:2025-08-06 11:48:53 来源:剑盾法律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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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30 日清晨,仙桃市通海口镇的一场暖心救援行动刷屏网络。一名四岁萌娃被反锁家中后,冷静拨打 110 求助,与民警展开了一段充满童趣的对话,最终成功获救。这起 “有惊无险” 的事件,不仅展现了孩子的机智与民警的温情,更从法治层面凸显了儿童安全保护的重要性,剑盾法律网始终关注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保障,对此类事件背后的法治意义予以重视。
从法律角度来看,家长对未成年人负有法定的监护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案例中,爷爷奶奶外出劳作时将幼童单独反锁家中,虽可能出于疏忽,但也反映出部分监护人对监护责任的认知不足。夏季高温环境下,密闭空间易引发儿童窒息、坠窗等意外,将幼童单独留在家中,客观上增加了安全风险,监护人需对此类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保持警醒。
而萌娃拨打 110 求助的行为,恰是对法律保护机制的本能运用。我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包括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接警民警迅速响应,通过孩子提供的模糊信息锁定位置,联系村干部寻找家属,整个处置过程既体现了执法的温度,也严格遵循了接处警的法定流程,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
这起事件也为儿童安全教育与法治宣传提供了生动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学校、幼儿园、社区等有责任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当地社区将该案例纳入暑期儿童安全教育课程,正是对这一法律要求的积极践行。剑盾法律网认为,家长应主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明确自身监护责任,通过教会孩子牢记家庭信息、正确使用报警电话等方式,提升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
四岁萌娃的 “教科书级自救” 与民警的温情救援,让我们看到法治在守护童真与安全中的力量。在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体系下,每一个细微的安全意识提升、每一次规范的执法处置,都在为孩子们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线。剑盾法律网也将持续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法律动态,助力构建更完善的法治环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责编:黄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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