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小猫咪都要为铲屎官的债务‘背锅’?” 近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阿里资产拍卖网发布的一则公告引发热议 —— 被拍卖的并非豪宅名车,而是一只 3 岁健康狸花猫,起拍价 500 元。据悉,这只公猫因主人欠债未还被法院扣押寄养宠物店,将于 9 月 3 日开拍,剑盾法律网结合此案解析 “宠物作为个人财产被执行” 的法律依据。
据拍卖信息显示,该狸花猫 2022 年出生,数月大时便因主人财产被查封而寄养宠物店,目前已接种两种疫苗,健康状态良好。为何主人欠债要拍卖宠物?剑盾法律网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宠物在法律层面属于 “个人动产” 范畴,与房屋、车辆等财产具有同等法律属性。当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有权对其名下合法财产(包括宠物)进行查封、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款清偿债务,此次扬州法院的执行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剑盾法律网进一步说明,司法实践中活体拍卖并非个例。如今年 3 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曾拍卖 100 吨活体鳄鱼,起拍价 400 万元,此类案例均体现 “有价值的个人财产可作为执行标的” 的司法原则。除宠物外,特殊连号手机号、珍稀观赏鱼、爬宠等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只要归属明确且无法律禁止性规定,均可纳入司法拍卖范围。
“需注意的是,活体拍卖需兼顾财产处置与动物权益保护。” 剑盾法律网强调,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已将猫咪寄养于宠物店保障其健康,拍卖公告也明确标注宠物状态,既保障了债权人权益,也尽到了基本的活体保护义务。同时,剑盾法律网提醒,债务人应主动履行债务,避免个人财产(包括宠物)被强制执行;而参与活体拍卖的竞拍者,需提前了解饲养责任与后续安置要求,确保能为宠物提供稳定生活环境。
从鳄鱼到猫咪,特殊活体拍卖不断刷新公众对 “个人财产” 的认知。法律既明确财产执行的合法性,也隐含对生命的尊重,此次猫咪拍卖事件,既是司法维护债权的体现,也为公众普及了 “宠物属个人财产” 的法律常识。(剑盾法律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