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法制新闻
数智法治
视频焦点
社会关注
民情民生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媒体聚焦
数据法眼
智慧司法
法制聚焦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辽宁
吉林
广西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内蒙古
黑龙江
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法制新闻
数智法治
视频焦点
社会关注
民情民生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媒体聚焦
数据法眼
智慧司法
法制聚焦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广西民生热点
什么是代位继承?
2025-07-10 22:29:38
来源: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小
大
代为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死亡或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发生代位继承。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我国,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包括在内。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都不适用于该范围。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并且不受辈分限制。
4、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
6、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是对法定继承的补充。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所指定给予该遗嘱继承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责任编辑:张鹏程]
顶部
打印
加入收藏
今日关注
上合组织天津峰会启幕 法治合作成发展新引擎
班主任岗位存废之争 法律责任与制度合规
AI 语音仿冒亲友诈骗:法律定性与全民防范策略
马云草原推生态项目:法律如何护航乡村振兴?
渔民捞到 “间谍鱼”:法律如何护国家安全?
湖南一 31 岁男子地下车库遭发小杀害,家属悲痛盼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