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湖北荆州松滋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其中,对洈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唐后胜的不实举报澄清备受关注。此次通报不仅彰显了纪检监察部门对不实举报“零容忍”的态度,更从法律与法治角度为净化信访举报环境、维护干部合法权益提供了实践样本。
据悉,2025年4月,群众匿名举报唐后胜在担任洈水镇后坪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存在侵占挪用惠农补贴、违规获取公务员资格等问题。松滋市纪委监委迅速展开调查,经查实,后坪村涉农补贴发放严格遵循村级申报、镇级初审、市级审核、录入补贴网、市局汇款等流程,直接发放至农户账户,不存在村干部侵占截留情况;唐后胜参加2012年度湖北省省市县乡村公务员招录考试,报考松滋市面向村(社区)干部的定向招录岗位,经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公开公平公正的流程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7月28日,市纪委监委以当面澄清方式为唐后胜正名。
剑盾法律网解析,信访举报作为公民监督公权力的重要途径,受法律保护,但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则触碰了法律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监察对象对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监察对象的,依法给予处理。这一案例中,虽为匿名举报,但经核查失实,相关部门及时澄清,既保护了干部的名誉权、荣誉权,也维护了信访举报制度的严肃性。若举报人存在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主观恶意,情节严重时,可能触犯《刑法》中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规定,面临刑事处罚。
不实举报不仅侵害了被举报人权益,也干扰了正常信访秩序,浪费了纪检监察资源。松滋市纪委监委指出,此类行为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必须坚决反对。在当前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政策背景下,及时为受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能有效消除他们“多干多错”“不敢啃硬骨头”的思想顾虑。这不仅是对干部个人的负责,更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优化地方治理环境的关键举措。
从行业洞察来看,为避免误告、错告等现象,一方面,需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引导。剑盾法律网支招,纪检监察部门可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线上课程等形式,向干部群众普及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程序以及诬告陷害的法律后果,引导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另一方面,完善信访举报核实与反馈机制至关重要。松滋市纪委监委在接到举报后迅速核查、及时澄清,为各地提供了操作指南: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实名举报优先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对匿名举报同样严肃对待,经核查失实的,通过合适方式澄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未来,各地纪委监委应持续推动澄清正名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鼓励干部群众依法监督,让信访举报成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助力器”,而非破坏政治生态的“污染源”。只有保障监督权利与严惩诬告陷害双管齐下,才能真正营造规范有序的信访举报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法治活力。
(剑盾法律网总编室 刘语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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