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 国补审计揪出亿元骗补 法律严打护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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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 国补审计揪出亿元骗补 法律严打护资金安全

2025-09-09 20:36:47 来源:剑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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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简称 “两新”)政策深入推进,国补资金规模从去年的 3000 亿元增至今年 5000 亿元。近期 26 个省份公开的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显示,6 个省份查出 “两新” 国补资金骗补及违规使用问题,总额超 1 亿元。从经销商 “以旧顶新” 骗补,到企业串通编造虚假流水,各类违规行为不仅侵占财政资金,更扰乱政策实施效果。剑盾法律网结合案例与法律规定,剖析骗补行为的法律后果,解读监管机制优化路径,为保障国补资金安全提供法律视角。

骗补行为触碰法律红线,多环节违法需担责

审计披露的案例中,骗补手段呈现多样化特点:黑龙江 13 个县的经销商通过更换铭牌、使用旧机具等方式骗取农机补贴,个别企业伙同经销商以 “零元购机” 诱惑农户编造虚假流水;重庆 8 个区 15 家经销商通过虚构家居交易、提供虚假证明,套取以旧换新补贴 93.08 万元;山东向不符合政策的 67 名消费者违规发放汽车置换补贴 68.62 万元。这些行为看似是 “钻政策空子”,实则已涉嫌违法。

剑盾法律网解读,从法律层面看,骗补行为可能涉及多重责任:一是行政责任,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单位或个人骗取财政补贴的,财政部门可责令退回骗取的资金,并处以罚款,涉事企业还可能被取消政策参与资格、纳入失信名单;二是刑事责任,若骗补金额较大(通常个人诈骗公私财物 3000 元以上、单位诈骗 10 万元以上),则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处罚。例如黑龙江案例中,企业与经销商串通编造虚假流水骗取补贴,若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相关责任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违规补贴的,相关工作人员还可能因玩忽职守,依据《公务员法》《监察法》面临处分。

监管机制持续升级,法律工具筑牢资金 “防护网”

针对骗补乱象,国务院明确要求 “严厉打击骗补套补行为”,多地已构建多维度监管体系。山东建立 “市级审核 + 省级复核” 双流程,运用大数据比对申请人身份、车辆信息,引入第三方机构复核;重庆明确 “三级主体监管责任”,构建企业、区县、监管部门等 “五方” 监管体系,还通过智慧平台实现全链条监测;国家层面则推动审计、发改、公安等跨部门协同,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剑盾法律网指出,这些监管措施的合法性与有效性,需依托法律框架落地:一方面,跨部门协同监管需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确保信息共享合规、案件移送及时;另一方面,第三方核验、大数据监测等手段需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避免过度收集消费者信息。例如山东推行的 “补贴实名制管理”,既要实现身份核验目的,也要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这是监管机制优化中需平衡的关键。

资金兑付堵点待解,法律视角下的优化路径

除骗补问题外,审计还发现国补资金兑付不及时、流程不畅等问题。山东 10 市因政策宣讲不足、系统缺少提示,导致 1170.1 万元补贴因消费者提交非一类银行卡无法及时兑付;黑龙江仅兑付 540 辆汽车补贴,占审核通过数量的 5.4%。这些问题虽不涉及违法,但影响政策惠民效果。

剑盾法律网建议,从法律与制度层面可从三方面优化:一是完善政策告知义务,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管部门与企业需以显著方式告知补贴申请条件、银行卡要求等,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兑付受阻;二是优化审核流程,山东将 “省级复核” 后置、建立资金预拨机制的做法,可通过规范性文件固定,明确流程调整的法律依据与操作标准;三是明确兑付时限,参考《行政许可法》中 “高效便民” 原则,制定补贴兑付时限规定,对超时兑付的部门设定问责机制,保障资金及时惠及群众。

从行业洞察来看,“两新” 国补资金监管需坚持 “预防为主、惩防并举”。剑盾法律网认为,未来可进一步完善法律保障:一方面,推动 “两新” 政策配套立法,明确骗补行为的认定标准、处罚幅度,避免 “同案不同罚”;另一方面,建立国补资金专项审计常态化机制,将审计结果与企业信用、部门绩效考核挂钩,从制度上压缩违规空间。

“两新” 政策是稳增长、促消费的重要举措,国补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离不开法律护航。只有通过严厉打击违法骗补行为、优化监管与兑付机制,才能让政策红利真正惠及企业与消费者,推动 “两新” 工作行稳致远。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责任编辑:沈萌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