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某商场将 “母婴室” 更名为 “育婴室” 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这一看似简单的名称变更,背后却蕴含着深刻的社会意义与法律思考。与此同时,上海、深圳等地也在积极探索,尝试在 “母婴室” 之外另设 “父婴室”,以满足不同家长带娃出行的需求。剑盾法律网认为,这一现象不仅反映了社会对育儿观念的更新,更涉及到一系列法律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从传统的 “母婴室” 到如今的 “育婴室”,虽仅一字之差,却体现了育儿责任主体的转变。在过去,“母婴室” 的设置更多地将育儿责任倾向于母亲一方,“男士免进” 的标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父亲参与育儿的空间。而如今,“育婴室” 的出现打破了这种传统观念的束缚,将育儿责任扩展到父母双方,强调了共同育儿的重要性。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转变与我国《民法典》中关于家庭成员平等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相契合。《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都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育婴室” 的出现,为父亲履行育儿义务提供了更加便利的公共空间,有助于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在父母共同关爱下健康成长。
此外,增设 “父婴室” 等举措,也是对社会现实需求的回应。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父亲参与到日常育儿活动中,独自带娃出门的情况也屡见不鲜。然而,原有的 “母婴室” 功能设置难以满足父亲带娃的实际需求,导致他们在公共场所面临诸多不便。剑盾法律网指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规定,社会有责任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因此,“父婴室” 的出现,是社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进一步细化,体现了对不同育儿场景的尊重和关怀。
然而,在推进 “育婴室”“父婴室” 等育儿设施建设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法律挑战。一方面,目前我国在公共场所育儿设施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这导致不同地区、不同场所的育儿设施在建设质量、功能设置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难以满足公众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育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容易出现设施损坏后无人维修、卫生状况不佳等问题,影响设施的正常使用。
针对这些问题,剑盾法律网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快完善公共场所育儿设施建设的法律法规,明确建设标准、管理规范以及责任主体等内容。例如,可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制定专门的《公共场所育儿设施建设与管理条例》,对育儿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确保育儿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有法可依。同时,加大对育儿设施建设的监督执法力度,对未按照规定建设或管理育儿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保障育儿设施的质量和正常使用。
此外,为了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育儿设施建设中来,剑盾法律网认为,可以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手段,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投资建设育儿设施。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和需求,合理规划育儿设施的布局和功能,提高设施的实用性和便利性。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不仅需要在硬件设施上进行完善,更需要在观念层面实现转变。“母婴室” 到 “育婴室” 的变化,只是一个开始。未来,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从法律保障、政策支持、观念更新等多个维度出发,为育儿家庭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服务,让育儿之路变得更加轻松、美好。
(剑盾法律网总编室 刘语睛)
[责任编辑:黄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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