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组织员工出国团建 法律视角下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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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东来组织员工出国团建 法律视角下权益保障

2025-08-27 20:09:07 来源:剑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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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 “胖东来组织员工赴日本 7 日游” 行程图,引发公众对企业员工福利合规性的关注。8 月 27 日,胖东来时代广场店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确有出国旅行安排,无指定目的地,不同业态按需规划,此前曾组织员工前往欧洲,覆盖各层级员工。此前,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也通过视频表示,公司愿承担费用,让员工借旅行开阔视野、超越自我局限。剑盾法律网结合劳动法律规定,对该福利举措的合规性、法律意义及行业借鉴价值展开解读。

胖东来组织员工出国团建 法律视角下权益保障(图1)

一、员工出国团建的法律性质:福利与劳动权益的结合

剑盾法律网指出,胖东来组织的员工出国游,在法律层面属于 “企业自愿提供的额外福利”,需与法定劳动权益区分,但仍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框架:

非法定强制福利,不替代基本权益:根据《劳动法》第七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出国团建属于 “改善集体福利” 的范畴,但并非法定强制义务,企业不得因提供该福利而减少员工工资、加班费、社保缴纳等法定权益。例如,若员工因参与团建占用休息日,企业需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优先安排补休;无法补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 200% 的报酬。

福利约定需明确,避免纠纷:剑盾法律网提示,若企业在劳动合同、员工手册中明确 “出国团建为固定福利”,则需按约定履行,不得随意取消或区别对待(如仅面向部分管理层)。胖东来 “各层级员工均有机会” 的安排,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因福利分配不公引发劳动争议。

此外,针对 “公司承担旅行费用” 的表述,剑盾法律网解读: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团建费用,属于 “非货币性福利”,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将其折算为员工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若企业未依法申报,可能面临税务部门的追缴与罚款,员工也需承担补税责任。

二、出国团建的合规要点:风险防范与权益保障

企业组织员工出国团建,涉及出入境管理、安全保障、合同约定等多方面法律问题,剑盾法律网结合实践,梳理出三大合规要点:

1. 安全保障义务:企业的核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组织出国团建的企业,属于 “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需履行以下安全义务:

提前告知员工目的地安全风险(如当地法律法规、疫情防控要求、自然灾害预警等),并与员工签订《安全责任告知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签订详细的旅游服务合同,约定行程安排、安全保障措施、突发情况处理预案及违约责任;

为员工购买境外旅游意外险,确保员工在遭遇意外(如受伤、财物丢失)时能获得保险赔偿,减轻企业赔偿压力。

剑盾法律网警示:若企业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员工在团建期间受伤(如交通事故、意外摔倒),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若造成员工死亡,还需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此前,某企业组织员工境外团建时,因未告知当地海域风险,导致员工溺水身亡,最终企业被判赔偿 120 余万元,这一案例需引以为戒。

2. 员工意愿尊重:不得强制参与

部分企业可能存在 “以团建为名强制员工参与,不参与则扣发奖金” 的行为,剑盾法律网指出,此类做法涉嫌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若团建涉及高风险活动(如潜水、登山),员工有权拒绝参与,企业不得以此为由处罚员工;

即使是常规旅行,企业也需尊重员工意愿,不得将 “参与团建” 与绩效考核、岗位晋升挂钩,避免变相强制。

胖东来 “不同业态按需安排” 的模式,给予了员工一定的选择空间,符合 “自愿参与” 的原则,减少了因强制参与引发的劳动纠纷。

3. 行程与费用透明:避免合同纠纷

企业与员工、旅行社之间的合同约定,是防范纠纷的关键。剑盾法律网建议:

企业与员工签订《团建福利协议》,明确团建时间、行程安排、费用承担范围(如是否包含个人购物消费)、请假制度等,避免员工因 “费用分摊”“行程变更” 与企业产生争议;

企业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需明确 “若因旅行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取消或员工受伤,旅行社需承担的赔偿责任”,并留存合同原件、付款凭证等证据,便于后续维权。

三、行业洞察:从 “福利内卷” 到 “合规化福利体系”

胖东来的员工出国团建举措,引发了公众对 “企业福利合规化” 的讨论。剑盾法律网结合当前企业福利现状,提出两点行业洞察:

1. 福利竞争需守住法律底线

近年来,部分企业为吸引人才,推出 “出国游”“购房补贴”“子女教育基金” 等高端福利,但存在 “福利承诺不兑现”“合规性缺失” 等问题:如某互联网企业承诺 “工作满 3 年可获得出国游福利”,但员工达标后却以 “公司经营困难” 为由取消,引发集体投诉;某企业为员工提供购房补贴,却要求员工签订 “服务期协议”,约定 “提前离职需双倍返还补贴”,该条款因 “显失公平” 被法院认定无效。

剑盾法律网认为,企业福利竞争应建立在 “合法合规” 的基础上,需做到 “承诺即兑现、福利不违法”。建议企业在推出福利前,由法务部门或专业律师审核其合规性,避免因福利设计不当引发法律风险。

2. 福利体系需与员工权益深度绑定

优质的企业福利,不仅是 “吸引人才的手段”,更应是 “保障员工权益、提升员工归属感的工具”。剑盾法律网提出,企业可构建 “合规化福利体系”:

基础层:依法缴纳社保、公积金,保障员工法定权益;

福利层: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推出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健康体检等常规福利,明确福利标准与发放规则;

激励层:将出国团建、股权激励等高端福利与员工绩效、服务年限挂钩,通过合法的合同约定,实现 “企业与员工共赢”。

胖东来的实践表明,合规且人性化的福利举措,能显著提升员工忠诚度与企业口碑。例如,其 “覆盖各层级员工” 的福利分配方式,避免了 “管理层与普通员工福利差距过大” 的问题,符合 “公平原则”,这一做法值得其他企业借鉴。

四、员工维权指南:遭遇福利纠纷如何应对

若员工在参与企业团建过程中,遭遇权益受损(如企业强制参与、不承担费用、未购买保险),剑盾法律网支招:

留存证据:收集劳动合同、员工手册、企业关于福利的通知(如邮件、公告)、团建行程单、费用支付凭证等,证明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福利约定及权益受损事实;

协商沟通:优先与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明确表达诉求(如要求企业承担合规费用、补买保险),并记录沟通内容(如录音、书面纪要);

投诉举报: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企业履行福利约定、赔偿损失;

司法救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涉及境外意外,可依据旅游合同向旅行社索赔,或通过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企业组织员工出国团建,是提升员工福利的积极举措,但需在法律框架内规范操作,兼顾 “企业发展” 与 “员工权益”。剑盾法律网强调,只有将福利举措纳入合规化轨道,才能真正实现 “福利惠民、企业增效” 的目标,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剑盾法律网总编室 黄超珍)

[责任编辑:许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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