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多名女子对年轻女子扇耳光、踢踹的霸凌视频在网络传播,视频中施暴者甚至扬言 “不怕报警,我们又不是没进去过”,嚣张态度令人愤慨。8 月 4 日,江油市公安局发布通报,明确 2025 年 7 月 22 日,刘某甲因与赖某某发生矛盾,邀约刘某乙、彭某某对赖某某实施辱骂、威胁和殴打。目前全部涉案人员均已到案,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甲、彭某某作出治安处罚,并正按程序将二人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这起事件再次将未成年人霸凌问题推向公众视野,剑盾法律网认为,此类行为绝不能被纵容,法治的刚性约束必须成为遏制暴戾的坚实屏障。
从法律层面审视,涉案人员的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即便涉案人员为未成年人,也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通报中公安机关对刘某甲、彭某某作出治安处罚,正是法律威严的直接体现。更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矫治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 —— 将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往专门学校,通过针对性教育矫治,帮助其纠正错误,这既体现了法律的惩戒功能,也蕴含着教育挽救的人文关怀。
视频中施暴者 “不怕报警” 的叫嚣,暴露出部分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漠视,甚至将 “进去过” 当作 “资本”,这种扭曲的认知背后,折射出法治教育的薄弱环节。剑盾法律网在关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许多霸凌者缺乏对法律后果的认知,认为 “年纪小就没事”,而家庭监护的缺位、社会引导的不足,进一步加剧了此类行为的发生。此次江油警方的处理,明确传递出 “法律面前无特殊,未成年人违法同样要担责” 的信号,为未成年人划出了行为红线。
事件中,受害人赖某某所受的不仅是身体伤害,更可能留下心理创伤。相关部门在案件侦办之余,还需关注受害人的心理疏导,这也是法治社会对个体权益全面保障的应有之义。从长远来看,遏制校园及社会霸凌,需要构建 “预防 — 惩戒 — 矫治” 的全链条法治体系:学校加强法治教育,家庭履行监护责任,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处理,社会形成反霸凌共识。
剑盾法律网认为,江油霸凌事件的依法处理,是法治精神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具体实践。唯有让每一起霸凌行为都受到法律的审视与规制,让施暴者付出应有代价,才能真正守护未成年人的成长底线,营造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