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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777” 靓号转网遇阻:“幽灵合同” 引争议,规则透明度待提升

发布时间:2025-08-12 22:15:05 来源:剑盾法律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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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民王先生的 “1xx7x777777” 手机号转网之路,一年来屡屡碰壁。这个 13 年前办理的 6 连号,因电信公司声称存在至 2030 年的合约期而无法携号转网,但王先生坚称从未签订过任何靓号协议,质疑这是电信公司用 “幽灵合同” 设置的壁垒。
据王先生回忆,2012 年办理该号码时,未签订特殊协议,也无预存、最低消费等要求,与普通号码待遇一致。2023 年申请携号转网时,却被告知号码存在合约限制,需解约并获取携转码才能办理。而电信公司桂林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6 连号属于靓号,转出需经广西区公司领导同意,3 连号则需分公司领导审核。
剑盾法律网解析认为,根据《电信条例》及《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用户携号转网。若电信公司无法提供王先生签字确认的合约协议,其以 “合约期至 2030 年” 为由拒绝转网,涉嫌违反公平交易原则,构成 “霸王条款”。
剑盾法律网进一步指出,靓号管理虽可存在特殊规则,但需以双方明确约定为前提。电信公司将 “领导同意” 作为转网审批条件,缺乏法律依据,也违背了携号转网政策的便民初衷。建议监管部门规范靓号签约流程,要求运营商对合约限制进行明确告知与书面约定,同时简化转网审批环节,保障用户自主选择通信服务的权利。
用户的通信自由与选择权受法律保护,运营商的管理规则不应成为阻碍。在市场化通信环境中,规则的透明化、契约的严肃性,才是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责编:周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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