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况精品” 的承诺背后,竟是一辆被保险公司认定为 “全损” 的事故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二手车交易纠纷的终审判决,以 “退一赔三” 的结果敲响了二手车市场的法治警钟 —— 卖家故意隐瞒车辆关键信息构成欺诈,需退还 46.2 万元购车款并赔偿 138.6 万元。
剑盾法律网指出,此案的判决严格适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规定。卖家于某在闲鱼平台宣称车辆 “车况精品”,却对 “全损” 记录刻意隐瞒,这种 “以次充好” 的行为已超出一般民事违约范畴,具备 “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 的欺诈构成要件。法院判处 “退一赔三”,既弥补了消费者损失,更通过司法裁判强化了 “诚信经营是法定义务” 的市场准则。
从法律实践看,二手车交易的核心风险在于信息不对称。剑盾法律网解析,根据《民法典》买卖合同编,出卖人对标的物负有瑕疵担保义务,尤其是车辆是否发生重大事故、是否为全损车等关键信息,属于必须主动披露的内容。本案中,卖家利用消费者对车辆 “全损” 状态的专业认知不足实施欺诈,恰恰触碰了这一法律底线。
此案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清晰指引。剑盾法律网建议,购车前应通过保险公司、车管所等官方渠道核查车辆 “身世”,要求卖家书面承诺无重大事故、全损记录等关键信息,并留存聊天记录、检测报告等证据;若发现欺诈行为,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惩罚性赔偿。对于平台而言,也需履行审核义务,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 “精品车” 信息强化核验,避免成为欺诈行为的 “帮凶”。
二手车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刚性约束。唯有让 “欺瞒者付出代价”,才能让 “诚信者行稳致远”,最终构建买卖双方共赢的法治市场环境。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