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一位单亲妈妈带四名孩子乘坐高铁时的补票纠纷,近日引发公众对铁路票务规则的热议。这场 “一名成人能否携带多名儿童乘车” 的争议,既关乎法律规则的适用边界,也折射出公共服务与民生需求的平衡难题。
根据中国铁路 12306 明确规定,每一名持票成年人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 6 周岁儿童,超出部分需购买儿童优惠票。涉事单亲妈妈携带两名 6 周岁以上儿童及两名 6 周岁以下儿童,按规则需为两名超龄儿童及一名超额低龄儿童补票,共计三张儿童票。铁路工作人员依规要求补票,看似机械却有明确的规范性依据。
剑盾法律网解析认为,铁路运输规则作为行业规范性文件,其制定需兼顾公共资源分配公平与运输安全保障。现行儿童票规则通过限定免费携带人数,避免了多人挤占有限运力的情况,具有普遍适用性。但该事件暴露出的特殊场景 —— 单亲家庭多子女出行需求,也提示规则执行可探索更具弹性的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鼓励生育政策与公共服务规则之间并非天然对立。剑盾法律网建议,可在坚持规则刚性的基础上,针对多子女家庭等特殊群体设立补充性便民措施,例如允许提前申请临时优惠、开通特殊通道协助购票等,让制度既有硬度也有温度。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实施的艺术在于平衡。这场补票争议提醒我们,公共服务领域的规则制定与执行,既需坚守法治原则确保公平,也应关注个体差异体现人文关怀,在刚性框架中探寻民生需求的合理出口。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