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数智法治

旋转木马上的惊魂:儿童乐园安全保障义务的法治审视

发布时间:2025-08-14 13:02:55 来源:剑盾法律网 浏览:
【字体大小:
8 月 9 日,合肥中环购物中心二楼萌宝熊儿童乐园发生一起令人揪心的意外:4 岁女童在玩旋转木马时,左臂被其他孩子用乐高块堆成的 “城堡” 卡住,因木马未能及时停下导致骨折。目前孩子已完成手术,家长正与乐园协商解决事宜,乐园已报保险和警方,涉事乐高块也已被移除。
从法律层面看,这起事件的核心在于儿童乐园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剑盾法律网解析,儿童乐园作为面向未成年人的经营场所,其安全保障义务应更为严格。本案中,旋转木马由孩子自行按按钮启动,且旋转时难以徒手阻止,说明设备在安全设计上可能存在缺陷;而允许孩子在旋转木马旁用大型乐高块堆 “城堡”,更暴露了乐园在现场管理上的疏漏 —— 此类积木与旋转设施的安全距离未被合理规划,潜在风险未被及时排查。
剑盾法律网认为,乐园虽已采取报保险、搬离积木等措施,但事后补救不能替代事前防范的法定义务。判断其责任需考量三点: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现场是否有专人监管、危险隐患是否及时消除。若查实乐园存在管理疏忽,应依法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责任。
此外,家长作为监护人也需履行看护职责,但这不能成为乐园减免责任的借口。此次事件警示,儿童游乐场所必须将安全保障嵌入运营全流程,从设备选型、场地布局到人员值守形成闭环管理,才能让 “快乐园地” 真正远离风险。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责编:周红霞

  • 顶部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