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鑫律师观点
一、主要违规依据
1、违反《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教育部明确要求学校“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清洁工作属于学校常规运维责任。将教室清洁任务转嫁给家长,构成公共服务成本转嫁,违背教育公益属性。关键条款:
“学校应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责任,保障师生健康安全。”(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2、违反家校责任边界规定
清洁卫生:学校基础设施维护(如教室清洁)属于办学基本责任,不应由家长承担。若以“自愿报名”形式操作,在家校权力不对等语境下易形成隐形强制。
安全执勤:校园安全保障主体是学校及专职安保人员。成立家长护校队,涉嫌将安全保卫责任转嫁给无法定责任的普通家长。
3、扭曲劳动教育政策
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让学生亲身参与劳动”。家长代劳打扫教室,剥夺学生锻炼自理能力的机会,使劳动教育流于形式,甚至传递“劳动是负担”的错误观念。
二、衍生问题与潜在风险
1、加剧教育不公
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可雇保洁代劳,普通家庭则需请假参与,形成隐性分层。
厦门、杭州等地案例显示,学校通过家委会“软性施压”,使家长难以拒绝。
2、法律依据缺失
目前无任何法规赋予学校强制要求家长提供劳务的权力。若学校以“不参与影响学生评价”施压,可能涉嫌侵权。
3、责任转嫁的恶性循环
昌吉市第十二小学案例中,校方最初辩解“家长主动代劳”,后承认疏于管理。这种转嫁易使学校忽视自身服务体系的完善。
三、家长应对建议
1、合理申诉渠道
向学校书面说明法规依据(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停止摊派任务,或向属地教育局投诉。
2、替代方案提议
卫生清洁:低年级学生可由教师指导劳动,或与高年级“手拉手”学习打扫技能。
安全保障:督促学校按标准配足安保人员,而非依赖家长执勤。
[责任编辑:邹添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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