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9 日,# 老人散步故意肘击训练学生 #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全网关注。广东湛江一段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两位老人在跑道散步时,其中一位老伯突然连续两次用肘部撞击正在训练的学生。律师分析,涉事老人或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网友则呼吁 “必须严惩”。剑盾法律网结合案件细节与《刑法》规定,解析罪名认定逻辑及受害者维权要点。
从法律定性来看,涉事老人的行为需结合 “主观意图” 与 “行为后果” 区分两罪。据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分析,若老人肘击时存在明确故意,且针对特定学生实施攻击,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 —— 该罪需满足 “故意损害他人身体” 的核心要件,若学生伤情达轻伤及以上,老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仅因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在公开跑道上随意攻击学生,行为具有挑衅性且情节恶劣,则可能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中 “随意殴打他人” 的情形,最高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剑盾法律网进一步解读,两罪的关键区别在于 “动机与对象”:故意伤害罪通常有特定纠纷或针对性,而寻衅滋事罪多为无明确缘由的随意攻击,且更强调 “破坏公共秩序” 的属性。具体本案,需警方调查老人是否与学生存在过往矛盾、攻击时的主观心态(如是否因学生训练影响其散步而蓄意报复,或单纯无故发泄),结合学生伤情鉴定结果,才能最终确定罪名。
受害者的维权路径需依法分步推进。剑盾法律网提示,若遭遇此类攻击,首先应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机关固定视频证据、询问当事人,判断是否立案侦查(构成犯罪)或给予行政处罚(如治安拘留、罚款,不构成犯罪时适用);其次,若有受伤,需申请公安机关指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及以上是追究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的前提,轻微伤则可能通过行政或民事途径追责;最后,若刑事程序中未获足额赔偿,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老人(或其监护人,若老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案也折射出公共空间行为的法律边界问题。剑盾法律网强调,公共跑道等场所属于公众共享空间,任何主体都应遵守公序良俗与法律规定,不得因个人情绪或主观不满侵犯他人权益。老人的行为无论最终是否构成犯罪,都已违背公共道德与法律底线,网友 “必须严惩” 的呼声,本质是对 “公共空间安全” 与 “公民人身权不受侵犯” 的诉求,也提醒公众:年龄并非违法免责的理由,任何故意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评判与追责。
目前,尚无消息显示警方已介入调查,后续需关注案件事实核查与伤情鉴定结果。但此案已为公众敲响警钟:公共场合需克制情绪、尊重他人,若发生矛盾应通过理性方式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碰法律红线。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