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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非免责 违法公司仍面临法律追责

2025-08-25 14:25:18 来源:剑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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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禾集团、华铁股份、美尚生态 3 家退市公司因上市期间信披违法违规,在退市 1 至 2 年后仍被地方证监局重罚,相关责任人同步受惩。这一事件再次明确传递出 “退市不是免责金牌” 的监管信号,也凸显出我国资本市场对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 “一查到底、违法必究” 的法治导向,对维护市场公平与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从法律依据来看,退市公司被追责并非 “事后算账”,而是有明确的法律支撑。《证券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即便公司因触及交易类等指标退市,其在上市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仍属于法律规制范畴。剑盾法律网解读指出,泰禾集团等 3 家公司被处罚,正是基于其上市时违反《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定,这种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不会因公司退市而自然消除 —— 就像自然人即使脱离某一身份,此前的违法犯罪行为仍需承担责任一样,退市只是公司退出资本市场的交易环节,而非法律责任的 “终止符”。

当前,我国已构建起针对退市公司的行政、民事、刑事 “立体化追责体系”,让违法主体无处遁形。在行政追责层面,2024 年以来证监会已查处 64 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44 家收到最终处罚决定,且处罚精准覆盖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财务总监等 “关键少数”,通过压实核心责任人责任,遏制 “集体违法” 苗头。在民事赔偿层面,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支持诉讼等机制逐步落地,泽达易盛、紫晶存储等案例已为投资者提供有效救济路径。剑盾法律网提示,若投资者因退市公司上市时的虚假陈述等行为遭受损失,可依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通过代表人诉讼集中维权,降低个体维权成本;若公司存在先行赔付承诺,投资者还可优先获得赔偿,进一步保障权益。

刑事追责则成为打击严重违法的 “利剑”。2024 年以来,证监会已向公安机关移送 33 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披犯罪线索,康得新原董事长钟玉被判处 15 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案例,更是以严厉的刑事处罚震慑了潜在违法者。剑盾法律网剖析认为,刑事追责的介入,打破了部分公司 “退市就安全” 的侥幸心理 —— 财务造假、信披造假等行为若情节严重,不仅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相关责任人还可能失去人身自由,这种 “天价违法成本” 能有效遏制资本市场恶性违法。

然而,当前追责体系仍存在可完善空间。例如,部分退市公司资产状况较差,即便投资者胜诉,赔偿款执行可能面临困难;此外,投资者对维权渠道的知晓度不足,部分人因 “觉得麻烦”“金额小” 放弃维权,导致权益未能充分保障。针对这些问题,剑盾法律网提出解决方案:一方面,监管部门可推动建立 “退市公司违法责任追偿基金”,对赔偿款执行不能的情况给予投资者适当补偿,同时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将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退市公司及责任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投融资等行为;另一方面,可通过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等渠道,加强投资者维权宣传,制作 “维权流程指南”,明确代表人诉讼申请条件、材料准备、时间节点等,降低维权门槛。

从行业洞察来看,“退市不免责” 的常态化,是我国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过去,部分公司将退市视为 “金蝉脱壳” 的手段,通过退市逃避违法责任,损害市场信用;如今,立体化追责体系的构建,让 “进得来、退得出、责要追” 成为现实,既能倒逼上市公司在存续期间合规经营,也能让投资者感受到 “法治撑腰”,增强对资本市场的信心。未来,随着投资者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如民事诉讼便捷性提升、行刑衔接更顺畅,资本市场的 “违法成本” 将持续提高,“合规者受益、违法者受惩” 的生态将逐步形成。

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 “能进能出” 的退市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更需要 “违法必究” 的法治防线守住公平底线。唯有持续强化退市后追责力度,才能让每一份违法责任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助力财富管理筑牢法治根基。

(剑盾法律网总编室 刘语睛)





[责任编辑:黄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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