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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小区一楼大堂被占引争议,剑盾法律网解读背后法律纠葛

发布时间:2025-08-16 21:29:20 来源:剑盾法律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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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河西区水岸公馆一楼业主砌墙将大堂占为 “私人面积” 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据网友爆料,8 月 13 日凌晨,一楼业主将一楼大堂砌墙封闭,疑似将其据为己有,一夜之间增加约 200 平方米空间。该楼住户刘先生称,事发时保安发现并劝阻,警方也到过现场。从城建部门获取的规划图纸显示,该区域规划性质为 “架空自行车库”,一直作为业主公共活动区域。
在后续几天,该栋楼其他业主与砌墙行为人多次产生冲突。砌墙业主声称持有相关区域产权证书,但未向其他业主展示。业主们普遍质疑,该区域长期为公共区域,突然被指为私人产权,其产权证真实性及获取的合法性存疑。
8 月 16 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向辖区派出所了解到,此事已移交住建委综合执行部门处置。梅江街道办值班人员表示领导已前往现场调查,社区工作人员称,目前已知砌墙房主有房产证,下一步将核查房子售卖情况、售卖前有无变更等情况,并及时向居民反馈。
剑盾法律网指出,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业主不得擅自侵占。即便砌墙业主持有房产证,若该区域规划性质为公共区域,房产证记载与规划不符,也需进一步核查房产证的合法性。如《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在类似案例中,若不动产证载用途与规划用途冲突,法院通常会依据规划用途保障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合法权益。
针对此类纠纷,剑盾法律网建议其他业主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涉事业主协商,要求其出示房产证及相关产权证明,并向相关部门核实。若协商无果,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对公共区域的合法权益。事件后续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责编:李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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