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波关于纸质火车票的回忆杀在网络掀起,只因从 10 月 1 日起,纸质火车票将彻底告别历史舞台。铁路部门明确规定,9 月 30 日之后,纸质报销凭证全面停用,取而代之的是电子发票。这一变革,不仅是铁路票务领域的重大调整,更涉及诸多法律层面的合规与权益保障问题。
自去年 11 月 1 日起,我国铁路客运开启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进程。旅客报销不再依赖火车站、代售点或自助机打印纸质报销凭证,通过线上即可轻松开具电子发票。在推行初期,为兼顾旅客与单位的适应过程,铁路客运设置了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过渡期,期间 “纸电并行”,旅客仍可选择纸质报销凭证。如今,过渡期渐近尾声,纸质火车票作为报销凭证的使命也将终结。8 月 31 日,铁路 12306 客服确认,9 月 30 日后车站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全面切换至电子发票模式,后续若有新规将另行通知。
我国火车票 “无纸化” 之路早在 2018 年便已启程。先是海南环岛高铁试点电子客票,随后成渝高铁沿线车站跟进,2020 年 6 月电子客票在全国普速铁路全面实施,彼时纸质火车票已不再作为乘车凭证,仅保留 “仅供报销使用” 功能。如今,其报销功能也被电子发票取代。面对这一转变,不少网友担忧老年旅客乘车是否会遭遇阻碍。其实,即便纸质火车票不再,旅客仍能在自助机打印行程信息单,发车时间、座位号等关键信息一应俱全,足以辅助乘车。
从法律视角来看,电子发票的推行有着坚实的法规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赋予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同等法律效力,这为铁路客运发票电子化提供了根本依据。铁路部门推广电子发票,正是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的《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旨在提升发票管理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契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
剑盾法律网剖析,电子发票的普及,在提升便利性、降低铁路运营成本、践行绿色环保理念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潜在问题。例如,部分老年旅客或对电子设备操作生疏的人群,获取电子发票可能存在困难。铁路部门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车站设置专门咨询服务点,安排工作人员协助操作;企业财务部门也需及时更新报销系统,以适应电子发票入账需求,克服安全风险、重复报销等顾虑,实现消费端、报销端与财税系统的数据联通。
那么,旅客该如何开具火车电子发票?目前仅支持铁路 12306 官方渠道办理。以 12306 APP 为例,打开并登录后,在右下角 “我的” 或主页找到 “电子发票” 入口,进入管理页面选择未开票行程,填写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提交,确认无误后即可开具,还能选择 PDF 或 OFD 格式预览、下载,或发送至邮箱保存。需注意,应在行程结束或完成退票、改签费用支付后 180 天内申请,且只能为本人车票开具。
纸质火车票的退场,是铁路客运数字化转型的必然结果。在享受电子发票便捷的同时,各方需协同应对转型挑战,确保每位旅客的权益得到保障,让铁路出行报销流程在法治轨道上更加顺畅。
(剑盾法律网编辑部 黄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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