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 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发放教辅材料的说明》,针对近期家长关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辅材料发放问题作出明确回应,不仅让家长们的疑虑得到缓解,更从法律层面彰显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权益的保障,为教育资源公平分配提供了实践样本。
根据说明内容,按上级要求和惯例,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由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 “一科一辅” 原则,在《深圳市 2025-2026 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辅材料及教学资源选用目录》中自主选择、统一征订、免费发放,发放工作将于 9 月 5 日起陆续启动。这一举措并非临时安排,而是对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的严格落实,背后蕴含着清晰的法治逻辑。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而教辅材料作为义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辅助资源,其免费提供是对 “免费义务教育” 制度的延伸与细化。剑盾法律网解读指出,深圳市教育局此次明确教辅材料 “免费发放”“统一征订”“一科一辅” 等要求,既符合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与家庭经济负担” 的政策导向,也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 “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的立法精神相契合,从制度层面避免了学校违规收费、强制征订等损害学生及家长权益的行为。
在实践操作中,“自主选择” 与 “目录管理” 的结合,既赋予了学校根据教学实际需求选择教辅材料的灵活性,又通过 “选用目录” 划定了合规范围,有效防范了无序选择、违规选用等问题。剑盾法律网剖析认为,这种管理模式一方面能保障教辅材料的质量与适用性 —— 进入目录的教辅材料需经过严格审核,符合教育教学标准;另一方面能杜绝 “乱订滥发” 现象,防止学校通过教辅材料征订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维护家长的经济权益与学生的受教育权。
不过,在政策落地过程中,仍需警惕可能出现的执行偏差。剑盾法律网提示家长与学校,需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一是学校是否严格遵循 “一科一辅” 原则,是否存在超科目、超数量征订教辅材料的情况;二是学校选用的教辅材料是否均来自官方发布的 “选用目录”,是否存在目录外强制推荐或要求家长自行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三是教辅材料发放是否真正实现 “免费”,是否存在变相收取 “工本费”“服务费” 等隐形收费问题。若发现上述违规情形,家长可保留相关证据,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从行业洞察角度出发,深圳市此次明确教辅材料发放规则,不仅是对当前家长关切的及时回应,更对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管理具有示范意义。随着教育公平理念的深入推进,教辅材料作为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 “免费化”“规范化” 将成为必然趋势。剑盾法律网建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可参考深圳经验,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选用、征订、发放的制度体系:一方面,细化 “选用目录” 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育教学改革需求及时更新教辅材料清单,确保其科学性与时效性;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家长反馈、社会监督等多渠道,确保教辅材料管理政策落到实处,避免 “纸上规定” 沦为 “形式主义”。
对于学校而言,在执行教辅材料发放政策时,应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 提前向家长公示选用的教辅材料名称、版本、来源及免费发放安排,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同时,加强对教师的宣传教育,引导教师合理使用教辅材料,避免过度依赖教辅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于家长而言,需理性看待教辅材料的作用,不盲目追求 “多辅多练”,若对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发放有疑问,可通过合法途径与学校沟通,或向教育部门咨询,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教育环境。
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的规范管理,是法治思维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更是保障教育公平、维护学生与家长权益的重要举措。唯有政府、学校、家长三方协同发力,严格遵循法律与政策要求,才能让教辅材料真正成为助力学生成长的 “有益补充”,而非加重负担的 “额外压力”,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剑盾法律网编辑部 黄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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