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 日,山西运城解先生的一则爆料,让养老院虐待老人问题再次引发公众揪心。解先生称,8 月 22 日,其 85 岁患有轻微阿尔茨海默症的母亲,在闻喜县裴社镇一家养老院遭工作人员殴打。从警方调取的监控视频可见,8 月 22 日凌晨 3 点至 5 点,养老院院长魏某的母亲多次用鞋子抽打老人面部、用脚踹击,还抓着老人头发往墙上撞击。而事发当天白天,院长魏某曾发老人腰部以下视频谎称 “一切都好”,刻意隐瞒虐待事实。
家属送医后,医疗诊断书显示老人伤情严重:肋骨骨折、胸腔积液、头部浅表损伤、头皮血肿、面部损伤、腰椎压缩性骨折、胸椎骨折,还伴有腔隙性脑梗死、心力衰竭等并发症。目前老人仍在医院治疗,因受惊吓常说 “怕有人打她”。截至 9 月 1 日,警方已立案调查,涉事者被控制,闻喜县民政局将探望老人,镇政府也协助家属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但事件背后的法律责任与养老行业监管漏洞,仍需深入剖析。
一、涉事者面临的多重法律责任
剑盾法律网解析,此次事件中,涉事养老院工作人员的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需承担民事、行政、刑事三重责任:
从民事责任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涉事者因殴打行为造成老人人身损害,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还需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老人有相关收入);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精神损害的,家属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养老院作为经营主体,未履行对老人的安全保障义务,需与涉事工作人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行政责任层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 60 周岁以上老人属于从重处罚情形,涉事者可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若养老院存在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违规经营等问题,民政局还可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更是不容忽视。剑盾法律网指出,若老人伤情鉴定为轻伤及以上,涉事者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伤情达到重伤,量刑将提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虐待行为导致老人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嫌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二、养老院的监管漏洞与行业反思
此次事件暴露出小型民办养老院的监管短板:涉事养老院由院长魏某及其母亲共同经营,亲属参与管理易导致 “监管失效”,且缺乏专业护理人员培训与内部监督机制。剑盾法律网警示,当前部分基层养老院存在 “重收费、轻服务”“重照料、轻安全” 的问题,尤其是针对失能、失智老人,因老人表达能力弱、维权意识低,成为虐待行为的高发群体。
从行业合规角度看,养老院需建立三项核心机制:一是人员准入机制,对护理人员进行背景审查,排除有暴力倾向、违法犯罪记录者;二是实时监控机制,监控覆盖老人居住、活动区域,且监控数据需保存至少 30 天,杜绝 “选择性监控”“隐瞒监控”;三是应急响应机制,接到老人或家属投诉后,需 24 小时内核查并反馈,不得拖延或隐瞒。此外,民政部门应加强对基层养老院的日常巡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突击检查,重点核查监控运行、护理记录、老人健康状况等,对违规机构 “零容忍”。
三、家属维权的法律操作指南
面对养老院虐待事件,家属该如何依法维权?剑盾法律网支招,需遵循 “证据固定 - 部门投诉 - 司法追责” 三步法:
第一步,全面固定证据。及时留存老人的医疗诊断书、病历、伤情照片或视频,向警方申请调取养老院监控录像(若警方已调取,可申请复制或在诉讼中要求法院调取),保存与养老院的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通话录音),还可寻找同院其他老人或知情者作为证人,形成完整证据链。
第二步,多部门同步投诉。除向警方报案外,可向当地民政局投诉养老院违规经营,向卫生健康部门投诉医疗护理问题,向消费者协会(12315)投诉服务欺诈,通过多部门联动施压,推动事件调查进展。
第三步,通过司法途径追责。若涉事者构成犯罪,可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若不构成犯罪,可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养老院及涉事者赔偿损失;若对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还可提起行政诉讼,督促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养老机构本应是老人的 “避风港”,此次运城养老院虐待事件却让 “避风港” 变成了 “伤害地”。唯有通过法律严惩涉事者、强化行业监管、畅通维权渠道,才能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在晚年获得有尊严、有安全保障的照料。
(剑盾法律网编辑部 黄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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