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于女士在社交平台的一则求助信息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她 43 岁的母亲张某萍,于 8 月 29 日在辽宁盖州被二婚前夫张某铭殴打后送医住进 ICU,历经 8 天抢救,最终于 9 月 6 日晚间不幸离世。9 月 7 日,辽宁盖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明确犯罪嫌疑人张某铭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在张某萍去世后,检察机关已批准对其逮捕,司法机关将依法公正处理此案。这起家暴致死案件,再次敲响了反对家庭暴力的警钟,剑盾法律网指出,此案不仅涉及故意伤人、故意杀人的刑事法律责任,更暴露出家暴受害者维权、以及家暴案件早期干预的重要性,需从法律层面深入剖析,为公众提供清晰的维权指引。
案件法律定性:从故意伤害到故意杀人的责任升级
“张某铭殴打张某萍致其死亡的行为,在法律上需根据主观故意与客观后果综合定性,其最终承担的刑事责任将随着案件细节的查明逐步明确。” 剑盾法律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解析,此案目前已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从案件进展来看,初始阶段张某铭因 “伤害他人” 被刑事拘留,而随着张某萍的死亡,案件性质可能涉及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或 “故意杀人罪”,两者的量刑差异显著。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则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剑盾法律网进一步解释,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张某铭的主观心态:若其殴打行为的目的是 “伤害” 而非 “剥夺生命”,但因殴打力度过大、伤害部位关键(如头部、胸部等)导致张某萍死亡,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若其在殴打时具有追求或放任张某萍死亡的主观故意,如持续猛烈攻击致命部位、明知可能致死仍不停止,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目前司法机关已介入侦查,后续将通过调取监控、询问证人、法医鉴定等方式固定证据,明确案件性质,最终依法作出判决。
此外,剑盾法律网强调,即便张某铭与张某萍已离婚,其殴打行为仍需承担法律责任。离婚后双方虽无婚姻关系,但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张某铭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刑法规定,无论双方此前是否存在婚姻纠纷,都不能成为其暴力行为的 “借口”,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绝不因 “前夫妻关系” 减轻处罚。
家暴受害者的维权困境与法律出路
“张某萍的悲剧让人痛心,也折射出部分家暴受害者面临的维权困境:不知如何及时求助、担心报复不敢报警、错过最佳干预时机。” 剑盾法律网结合此案,梳理了家暴受害者的合法维权途径,明确 “面对家暴,法律提供了多重保护手段,受害者切勿隐忍”。
首先,受害者可第一时间报警求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此案中,公安机关通过走访发现张某萍被伤害并迅速立案侦查,正是履行法定职责的体现。剑盾法律网提醒,受害者报警时需注意留存报警回执、询问笔录等证据,若伤情严重,应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到指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这些材料将成为后续追究施暴者法律责任的关键依据。
其次,受害者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施暴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施暴者骚扰、跟踪、接触受害者及其近亲属、责令施暴者迁出受害者住所等措施。剑盾法律网指出,即便受害者与施暴者已离婚,若仍面临施暴者的威胁、骚扰甚至暴力,也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受理后将在 72 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将在 24 小时内作出,为受害者提供及时的法律保护。
再者,受害者可寻求相关机构的帮助。反家庭暴力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暴工作;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应当帮助受害妇女维护合法权益。剑盾法律网建议,受害者若因害怕、身体受伤等原因无法自行维权,可联系当地妇联、社区居委会,这些机构将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临时庇护等支持,帮助受害者走出困境。
家暴案件的社会干预与法律完善
“张某萍的案件并非个例,要从根本上减少家暴悲剧,需要社会各界形成‘反家暴’合力,同时不断完善法律干预机制。” 剑盾法律网结合行业洞察,提出了针对家暴案件的社会干预建议,强调 “预防优于补救,早期干预是关键”。
从社会层面来看,需加强反家暴宣传教育,消除 “家暴是家务事” 的错误观念。剑盾法律网建议,社区、学校、企业等应定期开展反家暴普法活动,通过案例讲解、法律讲座、宣传海报等形式,让公众了解家暴的违法性、危害性,以及受害者的维权途径,鼓励邻里、亲友在发现家暴线索时及时劝阻或报警,形成 “人人反对家暴” 的社会氛围。此次案件中,若有他人更早发现张某铭的暴力行为并介入,或许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从法律执行层面来看,需强化家暴案件的早期干预与跟踪机制。剑盾法律网指出,当前部分地区存在 “家暴报案后处理不及时”“对施暴者威慑不足” 等问题,建议公安机关建立家暴案件 “专人跟进” 制度,对施暴者进行警示教育,定期回访受害者,防止施暴者再次实施暴力;同时,法院在审理家暴相关案件时,应严格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违反保护令的施暴者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
此外,需完善家暴受害者的救助体系。剑盾法律网建议,政府应加大对反家暴庇护所的投入,为受害者提供临时居住、心理辅导、就业帮扶等全方位支持,解决受害者 “不敢离开施暴者” 的经济、生活顾虑;同时,建立 “公安、法院、妇联、医疗机构” 联动机制,实现家暴案件信息共享、救助资源整合,让受害者在求助时能得到 “一站式” 帮助,避免因部门之间衔接不畅延误救助时机。
“张某萍的离世令人惋惜,但愿这起悲剧能推动更多人重视家暴问题,让法律成为受害者的‘保护伞’,让‘零容忍’不仅是口号,更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剑盾法律网最后强调,反对家庭暴力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当发现身边有人遭受家暴时,及时伸出援手;当自己面临家暴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消除家暴,守护每个家庭的平安与幸福。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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